演唱會商品售賣活動條款

1. 敝司演唱會活動期間所售賣之商品均經過藝人所屬經理人公司或相關版權持有人許可發售。
2. 演唱會售賣商品及其附加活動為非強制性, 參加者可自由選擇是否參加。
3. 大會主辦方有權根據現場實際情況而變更演唱會商品售賣活動及其附加活動之內容而不作事前通知。
4. 商品售買活動是指所有有實際形體的實物售賣。無形附加增值如握手或簽名權利等無實體價值服務不屬有形商品範圍,不受任何消費者條款約束。主辦方或藝人所屬經理人公司有絕對權利因應現場實際情況及或保護藝人或有關單位權益而對該服務內容作出變動或取消而不作事前通知。
5. 所有條款解釋決歸屬主辦單位及或藝人所屬經理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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